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为《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形体礼仪舞蹈协会》,是在学院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文艺社团,是由热爱舞蹈、形体艺术的个人自愿结合成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普及形体舞蹈礼仪知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打造阳光心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增进会员的身心健康,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和谐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工会各项规章制度,树立集体观念,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协会活动时间和规定;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良好的动作协调能力和音乐节奏感、韵律感,塑造优雅体态。
第四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对形体礼仪舞蹈有兴趣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教职员工,经申请并经过本协会登记、审查通过的,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直接向本协会提交申请,完善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在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三)有对本会各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者需提交申请,经同意后交还会员证,即退出本会;凡因工作原因调离本院者,不再保留其会籍。
第七条 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荣誉和利益,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暂定为100元/人;
(四)向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介绍、宣传有关形体礼仪舞蹈的基本知识和本协会的宗旨。
第八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一年内不参加本会训练和活动;
(二)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协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
第九条 奖罚制度
1、本协会对为协会宣传建设工作付出努力并有一定效果的,在对外比赛中获得好成绩的,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形体礼仪舞蹈水平的,工作认真负责的会员给予奖励;
2、对给协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在培训、训练、彩排及比赛中,无故缺勤、迟到和早退,不服从领队、队长指挥(上台排序,位置,时间等),在训练中闹事扯皮,制造内部矛盾,制造不团结气氛等不良行为的会员,将视情节轻重劝其退出,并处一定的经济处罚和停训,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秘书长1人。
第十一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允许连任。可邀请相关领导担任名誉会长。
第十二条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协会负责任人由会员选举产生,并报院工会批准。特殊情况下,院工会也可直接任命协会负责人。
第十四条 协会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1、名誉会长 邀请领导担任,体现学院对协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指导协会开展一系列旨在加强和促进校园文化生活的活动
2、会长 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检查各项活动的工作情况,完成协会和会员中申请和审核工作任务,定期向学院有关领导、名誉会长汇报工作,并取得院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广泛支持。
3、副会长 协助、配合会长开展工作,听从会长安排调度,具体负责协会有关方面工作的落实,提高会员的综合礼仪形体舞蹈能力,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
4、秘书长 协助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管理协会,保持协会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协会理事会成员的任用、提拔和会员资料、活动经费的使用及其帐目进行管理并报会长一支笔审批决定,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对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进行推动并及时向会长、副会长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形式:
(一)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形体礼仪舞蹈活动的开展;
(二)组织会员开展形体舞蹈礼仪培训 、各种比赛和演出活动;
(三)协助院工会开展其他与形体礼仪舞蹈有关的各种活动;
(四)培训老师,协会给予适当培训报酬。
(五)训练时间,以听通知为准。
第五章 经费来源、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
(一)院工会资助;
(二)会费收入;按照章程拟定标准收取会费;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三)社会赞助。
第十七条 本协会的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体会员。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属本协会。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6年12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