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规划执行和实施效率,进一步增强学校各部门执行力,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专项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校规划执行督查工作以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南,注重发挥规划在学校各项工作的统领作用,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保障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督查工作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规划执行相关工作开展督查督办,既兼顾全局,又突出重点。
(二)落实职责:各部门、二级学院对职责范围内的督查督办事项负全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协同完成与本单位相关的督查督办事项。
(三)严格时限:督查督办事项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对情况复杂、难道较大以及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办结的督办事项,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并说明原因。
(四)务求落实:督查督办事项需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工作体系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直接领导规划执行工作;分管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化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
第五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是具体工作机构,组织实施规划执行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对督查督办承办单位的工作效能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七条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规划工作的落实。各部门、二级学院应设兼职人员负责本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察督办工作内容
(一)学校各类规划制定与执行情况。
(二)学校各类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九条 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立项交办。由学校发展规划处对纳入督查督办工作内容的事项,进行任务分解立项,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登记表》(附表1),拟定督查督办事项、结办时限、承办单位等,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通知相关承办部门办理。
(二)督办通知。学校发展规划处向承办单位发送督查督办通知,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可分为书面形式《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通知单》(附表2)、电话、微信、邮箱通知或口头交办。
(三)及时办理。承办单位收到督查通知后,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严格时间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凡涉及2个及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督查事项,确定一个为主要牵头部门,协办部门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过程督查。学校发展规划处与承办部门加强联系,对督查督办事项的进展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
(五)办结归档。督查督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及时向学校发展规划处报告,填写并上交登记表;学校发展规划处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办结销号”管理;并对办结的督查督办事项有关公文、报告等进行归档,以便备查。
四、工作要求及结果运用
第十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依照督查督办办法履行工作职责,对承办单位主要起到提醒、催促和监督作用。
第十一条 需要保密的督查督办事项,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第十二条 建立督查督办工作通报考核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处不定期汇总编制督查督办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将督查督办结果上交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登记表
附件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通知单
2021年6月8日
附表1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登记表
时间: 编号:
督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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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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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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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牵头单位: 负责人: |
协办单位: 负责人: |
督办时间: |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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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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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经办人签字: |
发展规划处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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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通知单
督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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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承 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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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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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时间 |
年 月 日 |
办结时限 |
年 月 日 |
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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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本单一式两份,发展规划处与牵头承办单位各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