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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湖南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29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湖南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2月26日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湖南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家毫书记、达哲省长对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批示,主动适应教育审计工作新形势,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审计体制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各项审计业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经济决策科学化水平,努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湖南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点

1.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把推动重大政策措施在本部门本单位的有效落实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首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精准把握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定位,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落实,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2.进一步健全审计体制机制。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11 号)、《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3 号)等规章制度,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能,促进依法审计,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推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3.强化预算管理审计。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财务管理等有关事项的意见》(湘教发〔2015〕4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继续开展单位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对本单位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高校要重点关注“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和绩效情况。并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报告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之前报送省教育厅。

4.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按照《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财〔2016〕2 号)的规定,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推进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5.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审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 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合适方式,推进内部控制审计,将内部控制审计列为内部审计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关注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和合同业务的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推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防范办学风险。

6.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教财〔2016〕11 号)等文件精神,将各类资金来源的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等纳入审计范围。要结合实际情况,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招标采购、工程变更、竣工结算等关键环节。在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中,突出内部控制审计、造价审计、招标审计、付款审计等重点内容,落实建设项目管理责任,提高单位资源资金效益效能。

7.拓展专项审计领域。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

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审计理念,扩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揭示经济社会各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加大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力度,重点组织对消除大班额专项奖补资金、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等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与执行情况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同时,关注资源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在结余资金、政府采购、零星维修等方面开展专项审计。

8.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依据《“十三五”国家审计信息化发展指导意见》(审数据发〔2016〕97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教财〔2017〕10 号)等文件要求,健全内部审计数据采集机制,建立内部审计数据库,或建立“嵌入式”数据采集机制(即学校各信息系统为内部审计预留数据接口),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运用“大数据”分析,推进学校信息系统审计,逐步形成“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并逐步建立审计信息化系统,实行审计信息化。

9.强化审计成果运用与整改。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 号)、《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教财〔2017〕3 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其他审计结果和审计调查结果,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在适当范围进行通报,逐步推进结果公开,实现审计整改制度化。

10.提升审计队伍专业化素质。进一步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尤其是信息化等方面的在职教育和培训,着力培养一批精通审计业务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充分利用湖南省教育审计学会平台开展理论研讨和业务培训等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11.继续发挥 省教育审计学会 作用 。充分发挥省教育审计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教育审计的创新发展。各单位要支持学会工作,积极参与业务培训、理论研讨、信息发布、审计片组等业务交流活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审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内审工作的地位和重要作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建设和制度的完善,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投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新发展。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工作要点,根据要点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保证工作要点高质量的完成。

3.总结宣传。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审计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广泛收集、总结提炼有特色、有亮点的优秀审计项目、典型案例和良好经验,及时宣传和推广运用。切实加强理论研究,力求把最鲜活的实践上升为具有指导性的理论,促进我省教育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关键之年。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计划,认真实施,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各单位教育审计工作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单位年度拨款的绩效因素。全体教育审计人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拼搏奋斗的精神投身教育审计工作,奋力开创湖南教育审计事业新局面,为建国 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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