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班导师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系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工作业绩与学生评价相结合。
2、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
二、考核重点内容:
班导师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效果和业绩。
三、具体办法:
1、班导师工作考核将采用百分制,考核分有三部分构成:学生评价(50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评价(30分),系主任评价(20分)。
2、班导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四、具体程序:
1、每位班导师要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学系班导师考核表》,并上交本学年度工作手册、工作日志或者谈话记录等工作材料;
2、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从班导师所带班级随机选取各类学生,各班人数按班级人数30%,每班人数不低于10人,填写《学生对班级导师各项工作评价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统计。问卷调查的内容,将针对不同年级有所不同;
3、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本年度学院学生工作重点,考核班导师的坐班情况、工作业绩、参加各种会议和完成报表、工作记录等情况。
4、系主任从总体上对班导师进行评价,填写《农学系系主任对班级导师工作评价表》。
五、时间安排:
1、 每学年度每学期期末结束均对班到进行考核,班导师填写《农学系班导师考核表》,并将谈话记录、工作日志等工作记录送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系主任6月20日和12月20日分别前填写评价表,完成系主任对导师工作评价;
3、6月底和12月底,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学生填写班导师工作调查表。
农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