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0-25

湘团办〔2011〕32号

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

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各本科院校团委:

今年暑假,我省开展了以“服务湖南‘四化两型’,献礼建党九十周年”为主题的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大中专学生深入基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服务活动。为总结活动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我省广大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将对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工作

1、全面梳理基本情况。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和各本科院校团委要认真总结本地、本校201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前期基层需求调研、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重点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成效和创新情况等。其中,基层需求数量和类型、重点团队数量、参与活动学生人数、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等要有比较准确的统计数据。

2、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和各本科院校团委要注意挖掘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团队和个人,及时进行总结并以适当方式予以激励。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总结表彰会、报告会、校园媒体等传统宣传方式和微博等网络新媒体途径,向广大学生宣传活动中的优秀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把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与引导学生进行社会观察更好地结合起来,扩大社会实践的育人功效。

3、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和各本科院校团委要认真总结“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在强化 “三下乡”社会实践育人功能、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互惠双赢”、发挥新媒体的动员和传播作用以及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等方面,提炼值得推广的经验。此外,还要认真梳理分析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制约因素,提出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的工作思考和建议。

4、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和各本科院校团委要在认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撰写201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3000字以内,可附新闻报道与相关图片资料,只报电子版),包括本地、本校的活动开展总体情况、本地特色活动、相关统计数据、工作思考和建议等。对于在工作机制创新及具体做法上有突出表现,且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价值的总结材料,团省委将选报团中央学校部。

二、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活动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紧密切合地方需要,对活动投入力度大,注重机制建设和创新,活动成效显著的学校及开展活动的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

2、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积极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活动的顺利进行作了充分的准备,在活动中表现突出,不畏艰苦,成绩显著的学生。

3、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精心组织本地或本校的活动,带领服务队深入农村基层,项目选择既充分发挥学校和学生特长,又符合当地群众需要,取得良好实效的各级党政领导、团干部和教师。

4、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团队:活动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精神,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团队。

(二)评选方法

省级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评选采用单位申报、社会公示、专家评审、部门会评的方式进行,根据各市州、省直、各本科院校推荐申报情况,全省评选20个左右的先进单位、50支左右的优秀实践服务团队和200名左右的先进个人、100名左右的优秀指导者。

(三)申报名额

1、各市州可推荐2个先进单位、6名先进个人、3名优秀指导者;省直可推荐4个先进单位、16名先进个人、6名优秀指导者。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和各本科院校团委可直接申报先进单位。

2、在校普通学生1万人以下的本科院校,可推荐5名先进个人、3名优秀指导者、2支优秀服务团队;在校普通学生1至2万人的本科院校,可推荐6名先进个人、4名优秀指导者、2支优秀服务团队;在校普通学生2至3万人的本科院校,可推荐7名先进个人、5名优秀指导者、3支优秀服务团队;在校普通学生3万人以上的本科院校,可推荐8名先进个人、6名优秀指导者、4支优秀服务团队。

请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各本科院校团委按照要求和申报名额,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推荐名单、先进个人、优秀指导者和优秀服务团队推荐表(见附件,另附800字以内的相应事迹材料),以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陈为径、冯子铭,联系电话:0731-88776806,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学校部,邮编:410004,电子邮箱:tshwxuexiaobu@163.com)。截止9月15日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附件:1.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2.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推荐表

3.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团队推荐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

附件1:

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院系、年级、职务



学校

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团委、

省直团工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于9月15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本科院校不用签署“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意见”。

附件2:

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推荐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单位

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团委、

省直团工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于9月15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本科院校不用签署“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意见”。

附件3:

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团队推荐表

学校名称:

团队名称


人 数


实践地点


指导教师



学校

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于9月15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

主题词:三下乡 社会实践 总结表彰 通知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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