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的通知

作者:团市委 时间:2021-10-27

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


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团委,市直属机关团委,市直单位团(工)委,大中专院校团委,中央、省驻永单位团组织:


根据共青团改革要求,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增强团的领导机关活力,拓宽团干部来源渠道,团市委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择优选拔 2 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任副部(室)长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时间计算至2021年10月31日止);在编在岗副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属于公务员或参公管理的挂职人选综合考虑其工作资历、能力特点进行推荐。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有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根据干部管理相关要求,此次选拔范围为我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优秀青年干部。


干部管理和待遇    


挂职干部挂任职务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干部挂职期1年。挂职干部全面参与团市委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开展工作,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挂职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人事关系(原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不变)。

根据组织部门有关挂职干部管理的精神,干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与团市委共同管理。团市委负责干部日常管理、培训等,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派出单位做好干部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挂职干部挂职期间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派出单位给予适当次数探亲往返交通费用报销。干部挂职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挂职岗位工作,或者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挂职情形,可提前结束挂职返回派出单位。挂职期间,定期对挂职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适时向派出单位予以反馈。挂职时间结束后,无特殊情况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方式及相关安排    


请有意向者将《共青团永州市委挂职干部报名表》电子版于10月29日17:30前报团市委邮箱:hnyztsw@126.com。团市委将视报名情况确定具体选拔方式。

联系人:蒋雨晴

联系电话:0746-835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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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永州市委挂职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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