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中第1至15项)
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院学生工作部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树立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各学院学生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常务代表委员会、执委会主席团由全校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在册的本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宜。
(二)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对本会的任何一级干部提出罢免的建议权。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坚定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坚持维护本会的团结,树立本会的威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校学工部、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学工部同意,可提前或推迟举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不少于会员人数的5%。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义和通过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提案及重大事项。
(三)审议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八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组织机构。
第九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主席团负责制,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第十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学生会办公室、学风部、生活劳卫部、外联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等部门,部六不得超过六个。其具体工作职责参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中学生会干部工作职责。
第四章 校学生会
第十一条校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学院组织,受所在学院党政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在所在学院党政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工作布置和任务。
(二)组织全校学生努力学习,开展各种竞赛、勤工俭学、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搞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帮助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当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和要求。
(四)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小型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十三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代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第十四条各学院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与校学生会相对应的机构,接受校级学生会的指导。
第五章 班委会
第十五条班委会是学生会的最基本单位。各班班委会在学院党、政领导、校院学生会及班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各班班委会一般由全班学生大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全班学生大会选举班长一人,由班长提名组阁,经全班学生大会讨论通过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七条各班班委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可设学习委员、纪检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保卫委员等委员职务,可增设副班长。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校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19年11月10日起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例: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翟可儿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三 |
25 |
否 |
院学生会艺术团成员 |
2 |
周佳宝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20 |
否 |
劳动委员 |
3 |
石佳俊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38 |
否 |
文娱委员 |
4 |
陈虎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三 |
25 |
否 |
班长、系学习部部长 |
5 |
赵彬伶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四 |
32 |
否 |
纪律委员、院纪检部干事 |
6 |
周婷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45 |
否 |
生活委员、院办公室干事 |
7 |
李宏基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三 |
10 |
否 |
心理委员、院文体副部长 |
8 |
唐立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15 |
否 |
副班长 |
9 |
李乔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13 |
否 |
组织委员 |
10 |
田怡欣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12 |
否 |
女生委员 |
11 |
李嘉欣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3 |
否 |
班长、院资助部部长 |
12 |
资志娇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22 |
否 |
舞蹈社团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 |
13 |
李中辉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31 |
否 |
院青协干事,副班长 |
14 |
李方俊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39 |
否 |
办公室干事 |
15 |
段宇卿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8 |
否 |
宣传委员 |
16 |
于修颖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56 |
否 |
书法社指导人 |
17 |
陈诺婷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11 |
否 |
班长,院大数据中心干事 |
18 |
罗招弟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24 |
否 |
寝室长 |
19 |
刘佳豪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18 |
否 |
副班长、学习委员 |
20 |
李文涛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39 |
否 |
|
21 |
唐敏燕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13 |
否 |
办公室考评 |
22 |
蒋林欣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8 |
否 |
电教、校办公室干事 |
23 |
杨子林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30 |
否 |
班级文娱委员、校文体部副部长 |
24 |
廖绍佳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41 |
否 |
艺术团副团长、推普委员 |
25 |
杨磊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32 |
否 |
文体部考评 |
26 |
谭佳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35 |
否 |
班级体育委员、院学习部干事、 |
27 |
刘家岭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138 |
否 |
|
28 |
何季城 |
群众 |
工程学院 |
大二 |
25 |
否 |
文体部干事 |
29 |
舒米琪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43 |
否 |
文体部干事 |
30 |
刘媛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25 |
否 |
文体部干事 |
31 |
唐文欣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22 |
否 |
宣传委员、校文体部声乐队队长 |
32 |
莫文涛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63 |
否 |
|
33 |
钱泽旭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34 |
否 |
组织委员 |
34 |
娄凤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10 |
否 |
学风部副部长,宣传委员 |
35 |
龙玲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20 |
否 |
团支书,学风部考评 |
36 |
石敏霞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38 |
否 |
学风部干事 |
37 |
曾小怡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47 |
是 |
体委 |
38 |
袁灿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66 |
否 |
体委 |
39 |
陈垚君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45 |
否 |
女生委员 |
40 |
陈丹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149 |
否 |
|
41 |
杨思琦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42 |
否 |
外联部长 |
42 |
陈世豪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28 |
否 |
副班长 |
43 |
何雨欣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38 |
否 |
女生委员 |
45 |
肖钰燕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104 |
否 |
学习委员 |
46 |
肖羽娟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39 |
否 |
|
47 |
肖惠荣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47 |
否 |
|
48 |
刘琦 |
群众 |
商学院 |
大二 |
30 |
否 |
|
49 |
黄浪平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二 |
33 |
否 |
|
50 |
王晶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43 |
否 |
女生委员 |
51 |
李钰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78 |
否 |
寝室长 |
52 |
胡涵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二 |
126 |
否 |
心理委员 |
53 |
唐启铨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28 |
否 |
广播站成员 |
54 |
吴鹏 |
团员 |
商学院 |
大二 |
31 |
否 |
纪律委员,男生部干事 |
55 |
胡凯耀 |
党员 |
商学院 |
大一 |
|
否 |
副班长 |
56 |
李双全 |
团员 |
工程学院 |
大一 |
|
否 |
|
57 |
杨佳惠 |
团员 |
护理学院 |
大一 |
|
否 |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此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第一章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一条:明确遴选条件。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第二条:严格遴选程序。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根据个人意愿报名、应由二级学院院部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三条:遴选过程要求。对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候选人,以及在竞选期间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发表不正当言论引起恶劣后果的候选人,学生工作部以及校学生会组织有权撤销其参选资格。
(一)通过请客送礼、封官许愿、威胁利诱等手段拉拢代表的;
(二)捏造是非,造谣污蔑,对其他候选人进行言语或身体伤害的;
(三)拉帮结派、搞宗派主义等不正之风,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和社会上与选举无关的人员串联勾结,破坏正常选举秩序的;
(五)有损害其他候选人正当选举利益的恶劣情形,严重违反公平竞争、文明参选原则的;
(六)因不当竞选活动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
第二章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第四条:召开学校校学生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五条: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第六条: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按姓氏首字母排序。选举时,学工部领导、教师代表以及各二级学院领导老师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弃权。
第七条:会议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一名。监票人和计票人学生工作部研究提名,在各二级学院各班级非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产生,唱票人在学院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的非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产生,监票人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当场发放各参加竞选的候选人选票单,投票时,参与投票人员统一投票,超出投票时间,票数作废。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单,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九条:候选人当选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有得票数相等情况出现并过主席团名额时,应对得票相等的候选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条:通过选票统计选举出的当选人享有入围权,其具体职位由学院学生工作部、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共同商议后,上报学校党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上任。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办公楼二楼报告厅隆重举行,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学生代表出席了大会。本次会议主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总结一年来我校学生会的工作经验,明确新形势下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新思路,提出今后两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坚定信念、努力学习、吃苦耐劳、锐意创新,为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职业院校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及学生工作部批准,确定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章程》。
在校期间从未受过处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热爱祖国,关爱校园,爱护公务,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选举和报批
各学院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列基础上组织学生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要经过学生工作服务部和校团委审批后一并报给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代表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学院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大会,各学院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学生大会选举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在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3、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学院按照规定选举后,及时向筹备委员会呈报选举结果。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方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探索出符合我校实际的改革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组织工作人员。
第三条述职评议方法
一、做好述职前准备。各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校学生会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调研了解工作开展及任务落实情况,广泛听取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和学生代表等意见建议。要根据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围绕健全制度、建立规范化组织、强化服务建立服务型组织等方面进行了工作总结,逐项梳理分析,为述职做好准备。
二、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各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述职报告要推动建立职能规范、责任明晰、精简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真正发挥好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
三、从严从实开展述职评议。校学生会述职评议大会,由学校学生工作服务部、校团委、学院相关领导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了评议。会议由校级组织工作人员主持,现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述职的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紧扣一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抓党建情况、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作出整改承诺。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要根据平时了解掌握和会前调研了解的情况,突出问题导向,严肃认真地逐一进行点评,肯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特别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指明努力方向。述职评议结束后进行现场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会后,通过适当方式摘要公布述职报告,接受学校领导、师生群众监督。形成书面报告,将评议情况上报学生会组织备案。
四、抓实考核评价工作。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收集了解、督查检查、考核谈话掌握等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推动校级组织人员工作、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明确指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的不好,还存在哪些问题。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专升本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包含评议对象任职期间在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述职汇报内容须充实准确,重点突出,密切结合个人实际,不宽泛、不飘浮。
第五条结果运用
一、把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校级党组织人员,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的重要标准。对重视党建工作、履职尽责抓到位、评议考核中师生群众反映好的,应充分肯定,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投入精力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空喊口号、摆花架子、评议考核中基层反映差的,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严肃问责,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三、述职评议结果将与学生干部评奖评优、综测加分等事项挂钩。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窗体顶端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杨铭具体分管学生工作,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为提高学生干部政治素养,端正学生干部政治立场,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定期与学生干部代表进行座谈,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和校团委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鼓励学生干部发挥好学校和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党委密切关注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实地视察、监督学生会工作,严格干部选用标准,明确干部选用条件,确保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唐雪峰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欧阳荣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