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度院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1-2012年度院级先进班集体、院级三好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在校达一年以上)。
二、院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比例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学习成绩优良占60%以上;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各项文化活动;
5.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保持良好的教室、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7.评选比例为班级数的10%。
三、院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比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考试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平均成绩85分以上,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5.评选比例为全院学生总数的10%;
四、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比例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年度内),考试单科成绩70分以上,平均成绩75分以上,考查科目及格以上;
2.热心承担学院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院、系、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5.班级学生干部每班按班级人数50人以下评2人,50人以上评3人,90人以上评5人;院、系学生干部按干部数的10%评选;
五、评选程序
1.院级优秀班集体的评选程序:由系部综合评议推荐,报学工部和学院审批;
2.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系部综合审核评选,报学工部和学院审批;
六、评选时间
1.院级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时间:12月17日-元月6日各系部评议推荐,元月6日之前报学工部审查并公示三天,然后报院领导审批。
2.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时间:12月17–元月6日各班级评议推荐,元月6日之前各系部审核评选并公示三天,元月10日报学工部汇总,然后报院领导审批。(联系人:刘小青,电话:0746-6663027,邮箱:1670531820@qq.com)
七、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系部要严格按照下达名额评选推荐,超过名额的系部不予受理。
3.申报院级优秀班集体的系部,需报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集体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报告一式三份;评选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需报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审批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审批表》一式一份(相关表格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QQ群下载)。
附件:
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
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审批表
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审批表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