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省级、院级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9〕355号”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2020届毕业生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或者一次以上(含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6、省级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7、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是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
8、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根据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时间、规模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全校共17个名额,由学校就业处负责评选。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参评班级和推荐名额
2020届所有毕业班级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五年制和三年制高职毕业班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学校审定、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省级优秀毕业生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学生处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1、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 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主管单位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各学院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方案。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请各学院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左右)将《省级、校级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和附件4)、《省级、校级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和附件5)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评选条件要求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优秀毕业生1份、省级优秀毕业生2份)报送学工部,并将附件3和附件5的EXCEL版和只含推荐学院名称、学生姓名的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5、请每个学院安排一名负责此项具体工作的老师并报学工部。联系人:裴海艳,联系电话:18074600015电子邮箱:798774096 @qq.com。
附件:
1、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永州职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5、永州职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6、word版样表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
校级优秀毕业生 名额(6%) |
1 |
护理学院 |
49 |
94 |
2 |
商学院 |
10 |
18 |
3 |
智能制造与建筑工程学院 |
16 |
30 |
4 |
医学院 |
35 |
82 |
5 |
医学技术学院 |
17 |
32 |
6 |
农学院 |
6 |
18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15 |
31 |
|
合计 |
148 |
305 |
备注: 1、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都可以报,不占指标。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就业处组织选报,不占此指标。
2、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校名称: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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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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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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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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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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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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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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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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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个人表现与优秀事迹情况 简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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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校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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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提名意见: 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考察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名):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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