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发现和树立典型,学习和宣传先进,更好地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的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生及班级:全体2020-2021学年度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即2019级三年制大中专班、2020级三年制大专班、2017-2019级五年制班级及学生);
2、(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的专职人员。
(2)辅导员: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的专职一线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三好学生”
1、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学习: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考试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平均成绩85分以上,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
3、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日常表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5、比例:评选比例为参评班级学生总数的10%。
(二)“优秀学生干部”
1、任职时长: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学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2、思想: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承担学校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学习: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年度内),考试单科成绩70分以上,平均成绩75分以上,考查科目及格以上;
4、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比例:
(1)班级学生干部每班按班级人数50人以下评2人,50人以上(含50人)评3人,90人以上评5人;
(2)各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各学院参评学生人数×0.7%。
(三)“先进班集体”
1、组织:班委会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风: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学习成绩优良占60%以上;
4、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各项文化活动;
5、状态: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卫生:保持良好的教室、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7、比例:评选比例为参评班级数的10%。参评班级数10(含10)个以下的学院,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为1个。
(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师德师风: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誉。
3、能力业绩:善于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业务熟练,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撰写了一篇以上的工作研究论文或课题组主要成员。
5、比例:按专职学生管理人员人数的20%比例由学生工作部申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产生。
(五)“优秀辅导员”
1、思想:能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2、师风师德:热爱学生工作,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3、能力业绩:熟练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撰写了一篇以上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或课题组主要成员。
4、比例:按现有辅导员人数的20%比例申报。
三、评选程序
1、校级优秀班集体、优秀辅导员的评选程序:优秀班集体由各学院综合评议推荐,报学工部和学校审批;优秀辅导员的评选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人员述职,根据综合表现,择优报学校审批。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各学院综合审核评选,报学工部和学校审批。
四、评选时间
11月16日-11月20日各学院评议推荐,11月23日之前汇总报学工部审查,公示三天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真实度。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下达名额评选推荐,超过名额的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
(1)所有申报资料(附件1-8)需报送纸质档资料(一式一份),其中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辅导员的需附事迹材料一份;
(2)附件1、附件7和附件8还需报送电子档(Excel版本),电子档发送: 55281074@qq.com.
4、联系人:学工部唐云香,手机号码:13574651722。
附件:(见下页)
1、2020-2021学年度校级评先评优参评班级及评优名额统计表
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审批表
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审批表
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5、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6、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7、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
8、2020-2021学年度校级优秀辅导员申报汇总表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