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生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处理办法
2010年1月1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指出,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为了杜绝火灾事故、排除安全隐患,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广大同学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宿舍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处理方法: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电吹风、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暖手宝、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400W)
二、对违规藏有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宿舍处理办法:
1、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中心、各系等职能部门将组织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藏有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当场没收,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2、对违规藏有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宿舍,在常规卫生检查中被列为不合格宿舍,并取消藏有者和使用者(被收缴的电器无人承认,将对该宿舍全体人员做相应处理)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3、宿舍一次藏有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院通报批评,再次使用者,宿舍停电一个星期,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