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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教 务 处 简 介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领导下,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组织、调度、管理及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订、完善、执行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风与学风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教研活动及教学竞赛等工作。

3、负责组织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制定学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学期教学周历表,下达学期教学任务,统筹排课、核定教师工作量,安排、组织、协调教学任务的实施。

5、负责教学改革工作的整体设计与实施、监控与评价,做好教学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教学检查、评估、竞赛、评优等工作。

7、负责全院学生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监控工作。

8、负责全院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9、负责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工作。

10、负责教材、作业本、教案本等教学资料的征订计划的工作。

11、负责校本教材的组稿、印刷、发放与管理工作。

12、负责公用教室的调配、使用与管理等工作。

13、 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负责教师进修、培训的审核与管理。

14、协助评建办做好有关评估工作中教学资料的整理与教学信息的填报等工作。

15、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