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届毕业生6月份重修补考及办理离校手续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重修补考
1.申请重修补考科目不得超过6门。
毕业生由各学院在5月30日前统一办理重修补考手续。
2.公共课、医学基础课重修补考由公共基础学部组织落实,思政课重修由思政部组织落实,英语、信息技术、大学美育、创新创业及就业指导、专业课重修补考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落实。
二、考试时间
1.公共课、医学基础课及思政课:6月3日
2.英语、信息技术、大学美育、创新创业及就业指导、专业课:6月4日
三、成绩单上交
各学院(部)于6月9日前上传成绩至成绩管理系统,并上交成绩单于教务处于燕老师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考试安排表由各学院(部)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6月1日前交到教务处于燕老师处。
2.各学院(部)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管理和纪律,对于在考试中违纪的学生要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五、办理离校手续时间
1.农学院各学院(部)于6月15日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2.医学院各学院(部)于6月19日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3.院本部各学院(部)于6月20日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