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院内涵建设,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表彰和鼓励在教学改革、教育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个人或集体,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9年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相关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
学院专职教师、兼职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包括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的个人或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内容
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高职教育研究与实践:在高职办学模式、高职教育理念创新等方面研究及其实践的成果。
2.专业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的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课程结构、专业实验(训)室建设、实习(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专业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理论创新及实践成果。
3.课程建设: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资源库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创新及实践成果。
4.教材建设:主要包括国家规划统编教材,参与院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正式出版的教材,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计划的自编教材和讲义。
5.教学管理:教学制度以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实行科学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的成果,并有反映本项成果的科学总结和论文等。
四、申报条件
1.成果完成单位。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的成果。院内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可联合申报,或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申报院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主要成员不得超过5人。
2.成果主要完成人。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的个人。
3.成果项目基础。申报的教学成果包括在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及教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
4.成果的主要形式。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课件、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专著、论文等。
5.申报教学成果必须是2013年以后(含)的成果,在我院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取得较好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已获得过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五、申报材料
申请奖励的院级教学成果,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成果申报书:申报人应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
2.成果总结报告:申报人应从成果研究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应用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字(一式一份)。
3.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应单独装订成册,主要内容包括论文、教材、专利证书、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等;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或一套)。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20 日-12月10日):申请个人或集体以成果所属二级学院、处室为单位进行申报。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撰写成果总结报告。
2.二级学院、处室初审(12月10日- 15日):各二级学院、处室应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教学成果进行初步审核、评议和推荐,并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评审(12月15日- 20日):学院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予以表彰。
七、奖项设置
1.本次院级教学成果奖拟设一、二、三等奖。按照全部申报数的5%、15%、20%确定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数量。
2.学院对获奖的优秀教学成果予以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将推荐参加湖南省教学成果奖评审。所有获奖按科技产业处最新奖励文件进行奖励。
八、要求
1.各二级学院、处室应高度重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本单位申报的优秀教学成果进行初审。
2.各二级学院、处室必须在12月 15日前将《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成果总结报告(一式一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优秀教学成果奖汇总表和评委推荐表报教务处2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398766447@qq.com。
3.每个二级学院、处室推荐1-2名评委,评委需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务处联系人:周文辉,联系电话:13637460902。
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评委推荐表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