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卫类专业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16届及往届医卫类毕业班级重修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办理补考手续、补考地点:
1、重修补考对象:
医卫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成绩不合格考生。
2、办理重修补考手续及考试地点:
重修补考考生必须于5月25日前办理好重修补考手续,否则不予安排重修补考。
①、办理重修补考手续的地点:
所有申请重修补考的考生不论是公共、基础课还是专业课均须到所在系部办理重修补考手续。申请重修补考科目不得超过6门。
②、参加重修补考考试地点:
2016届临床系、医学影像和医学技术系毕业班级重修补考考生在医学部参加公共、基础和专业课重修补考。2016届药学系毕业班级重修补考考生在院本部参加公共、基础和专业课重修补考。2016届护理系毕业班级重修补考考生在教学所在地参加公共、基础和专业课重修补考。
往届护理系、临床系、医学影像与医学技术系毕业班级重修补考考生在医学部参加公共、基础和专业课重修补考。往届药学系毕业班级重修补考考生在院本部参加公共、基础和专业课重修补考。
二、补考时间:
1、专业课重修补考: 5月26日。
2、公共、基础课重修补考:5月27日。
三、补考组织:公共课、基础课重修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业课重修补考由各系组织。
四、补考巡考:教务处组织的补考由教务处领导负责巡考;各系组织的补考由各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巡考,教务处督查。
五、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严禁代考、陪考,补考违纪按期末考试违纪同等处理。
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