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正常补考、重修及课程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考试工作要求,为做好本学期9月至10月正常补考、重修及课程考试工作,现对正常补考、重修及课程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正常补考
(一)9月份正常补考和重修
1、考试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7日
2、正常补考对象:
(1)2019年下学期参加期末考试不及格、成绩显示为“1”的考生;
(2)2019年下学期期末考试经教务处同意缓考的考生。
3、申请重修科目不得超过6门,由各学院在9月11日前统一办理好重修手续。
(二)10月份正常补考和重修
1、考试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31日
2、正常补考对象:
(1)2020年上学期参加期末考试不及格、成绩显示为“1”的考生;
(2)2020年上学期期末考试经教务处同意缓考的考生。
3、申请重修科目不得超过6门,由各学院在10月16日前统一办理好重修手续。
二、2020年上学期线上未开课及线上开课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考试
考试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30日
三、考试组织
公共课、医学基础课正常补考、重修及课程考试由公共基础学部组织落实,思政课正常补考、重修及课程考试由思政部组织落实,专业课正常补考、重修及课程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落实。考试安排表于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考试中心(邮箱:244468741@qq.com)。
四、成绩单上交
1、2020年上学期线上已完成课程考试,成绩单于9月11日前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
2、9月份正常补考和重修成绩单于10月5日前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
3、2020年上学期线上未开课及线上开课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考试,成绩单于10月8日前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
4、10月份正常补考和重修成绩单于11月9日前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
五、纪律要求
在正常补考、重修及课程考试中,各学院(部)要严格考试程序,加强考场巡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对于在考试中违纪的学生要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