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补考组织
1.公共、基础课程补考工作由公共基础学部组织,思政课程补考工作由思政部组织。
2.专业课程(含英语、信息技术、就业指导及创业基础、大学美育)补考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落实。
3.申请第二次及以上补考,科目不得超过6门,由各学院统一办理好手续。
二、补考时间
1.思政部考试时间:10月21日8:00-9:30;
2.专业课考试(含英语、信息技术、就业指导及创业基础、大学美育)时间:10月21日10:00-10月22日;
3.公共课、基础课考试时间:10月28日-10月29日。
三、第二次及以上补考科目交费截止时间
10月13日截止交费。
四、考核方式
采取线下考核,各教学院(部)于10月18日前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人:于燕17346936676,邮箱:312146616@qq.com)。
五、成绩单上交
各教学院(部)须于11月9日前上传成绩至成绩管理系统,并将成绩单纸质版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
六、考试工作要求
1.为了圆满完成本学期课程补考工作,教务处定于10月10日15:00举行第二次考务系统培训,请各教学院(部)考务人员按时参加。
2.课程补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期间,教务处根据各教学院(部)考试安排表进行巡查。
3.严格审核考试试卷。试卷印制要实行“三审制”原则,印制前和印制后都要严格审核,避免试卷试题出现错误。
4.各教学院(部)要认真布置考场和合理安排监考老师。调整配齐教室桌椅,做到考生单人单桌,考生间距不低于80CM;40人以内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40-60人的考场安排3位监考老师,60-80人的考场安排4名监考老师。
5.各教学院(部)要加强沟通协作,严肃考试管理和纪律。各教学院(部)领导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和巡查工作,要求考务人员及监考老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遵守考纪考规,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