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农学系团总支会议规范化体系,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推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对各类会议的召开时间、参会人员、议事内容、组织方式等给予统一明确,之前各类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1、议事范围:
(1)团总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
(3)团总支在团的的建设等方面工作。
(4)以团组名义发布的决定、意见和内容重要的文件。
(5)其他需要团总支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2、议事程序
(1)团总支会议由团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时间根据需要确定。会议决议有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可形成。
(2)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会议议题由组织部提前通知各成员。成员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在会前对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部应在会后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及时通报未参会成员。
(3)会议由组织部长负责记录。
(4)会议决议,由团总支书记指定成员牵头办理,各部门承办落实,组织部负责督办。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召开会议研究的事项,书记应事前向成员征求意见。
二、农学系团总支例会
1、会议时间:原则上在每周一召开。具体时间由团总支书记确定,办公室提前通知。
2、参会人员:全体农学系团总支,会议由书记主持,办公室负责考勤、记录。
3、议事范围:
(1)部门汇报上周工作总结和本周工作计划。
(2)书记室部署本周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任务。
4、例会结束后,各部门应在本周五之前将本月工作重点报送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提交书记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