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加强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0-25

湘团办〔2011〕39号

关于召开全省加强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州、县市区委,省直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各有关企业、高校、中职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做好全省2012年度团报团刊宣传发行工作,团省委决定,召开全省加强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10月11日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1、主会场:省邮政通信指挥中心附5楼会议室(长沙市东二环一段710号)。

2、分会场:各市州、县(市)邮政电视电话会议室。

参会人员

1、主会场参会人员

团省委相关部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省直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书记;团长沙市委书记、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及宣传部负责同志;长沙市直团工委书记,部分在长企业团工委书记(由省属企业团工委通知),部分在长高校、中职学校团委书记(中职学校由省直团工委负责通知);长沙各区(含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团委负责人(由团长沙市委通知)。

2、市州分会场参会人员

各市州团委书记、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及宣传部负责人;市直团工委书记,市属学校、企业团委书记;各区(含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团委负责人、街道团委书记。

3、各县分会场参会人员

团县委书记;县属企业、学校团委书记;县城内开发区、工业园区团委负责人;乡镇团委书记。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州、县市区团委要认真组织好本地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2、请各市州团委汇总本地区设立分会场情况及参会人员名单,并于10月10日17:30前报团省委宣传部(联系人:唐琳,联系电话:0731-88776737,电子邮箱:xcb4471858@126.com)。

3、电视电话会议期间不录音、不录像。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

主题词:宣传舆论阵地 电视电话会议 通知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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